持續進修基金學費退還申請 (CEF)
持續進修基金部份學費退還方法,須連同以下文件一起提交:
-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 [SFO313 (2023)]
- 課程完成證明信
- 學費收據
- 申請人香港身份證 HKID ( 建議彩色影印 )
- 申請人銀行戶口卡副本 ( 建議彩色影印 )
長沙灣政府合署11樓學生資助處 開放時間: 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,下午二時至五時四十五分(公眾假期除外)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地下大堂內,巿民須由長沙灣政府合署側門經保安崗位入口內進。 開放時間: 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(全日開放) |
新界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25樓07-11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