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等機會政策聲明
LBEDU/LBIETA 致力於促進學術追求和就業方面的多樣性和平等機會,並消除對院校職員工、培訓導師、學生、考生和其他與 LBEDU/LBIETA 有關人士的任何形式歧視或騷擾。 無論其種族、膚色、性別、語言、宗教、政治或其他見解、民族或不同社會出身,都會被受到尊重和公平的對待。 相互尊重、公平對待,有利於營造多元化和諧的學習和工作環境。 給予教職員和學生充分認識,並促進多樣性和平平等機會,院校採取積極措施倡導平等機會。
LBEDU/LBIETA 對歧視和騷擾採取零容忍態度。 我們要求所有職員(包括: 銷售人員、行政人員、教職員、監督員、質素保證員或評核員),嚴格遵守員工守則、導師守則、院校守則及個人專業職業操守,並在適當的時候向院校提供利益衝突/利益申報。 院校全職員必須採取一切必要遵守措施,確保 LBEDU/LBIETA 的任何院校職員工、培訓導師、學生、考生,或與 LBEDU/LBIETA 有業務往來的任何其他人士不會受到任何歧視或騷擾。
LBEDU/LBIETA 的平等機會政策(“政策”)禁止在保護區內開展的活動中出現以下非法歧視行為,即就業、教育和提供商品、服務和設施。 根據香港的反歧視法,此類行為是違法的。 LBEDU/LBIETA 將及時處理任何歧視投訴,並在適當情況下對違反政策的院校職員工、培訓導師、學生、考生進行紀律處分。 《性別歧視條例》、《殘疾歧視條例》、《家庭地位歧視條例》和《種族歧視條例》下的違法行為是:
(a) 性騷擾
(b) 性別歧視
(c) 婚姻狀況歧視
(d) 懷孕歧視
(e) 殘疾歧視、騷擾和誹謗
(f) 家庭地位歧視
(g) 種族歧視、騷擾和中傷; 和
(h) 受害
除 4 項反歧視條例外,該政策還涵蓋有關性取向騷擾的投訴。 本政策未涵蓋的其他歧視和騷擾(例如,基於年齡、宗教、國籍、社會出身和政治傾向的歧視)將根據院校職員工、培訓導師、學生、考生申訴程序處理。 如對政策及其他相關事宜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 3583 1687 或電郵至[email protected] 與我們的平等機會及傷殘人士服務主任聯絡